区府文件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端州区西排渠、羚山涌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情况公告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
端府通〔2021〕1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河湖管理,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的通知》(粤水建管〔2015〕45号)及《肇庆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肇水河湖(2021)4号)的要求,已完成我区西排渠、羚山涌两条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现将有关成果公告如下(见附图):
根据《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从事爆破、打井、采石、取土、陡坡开荒、伐木、开矿、堆放或排放污染物等危及水利工程安全及污染水质的活动。
划界单位:端州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监督电话:0758-2202989
附件:端州区西排渠、羚山涌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图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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