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办文件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端州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端府办函〔2021〕78号)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肇庆市端州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
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端府办函〔2021〕78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根据《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粤教督〔2021〕7号)和《肇庆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肇教联〔2021〕15号),区教育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同制定了《肇庆市端州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肇庆市端州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迅速遏制校外培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减轻人民群众校外培训负担,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粤教督〔2021〕7号)和《肇庆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肇教联〔2021〕15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引导家长积极配合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共同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秩序,共促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主要目标
(一)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1.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2. 全区所有培训机构场所条件、师资条件、管理条件、教学活动全面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培训机构安全隐患(包括设施设备安全和政治安全)全面消除。3.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在现有数量上大幅压减,校外培训机构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不得组织学科类培训,其他培训时间严格执行国家规定。4. 无证无照机构全面有效杜绝。5. 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依法依规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等问题的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不正当竞争的营销宣传行为全面有效杜绝,全面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培训收费政策,乱收费行为得到有效杜绝。6. 所有培训机构使用公平公正的格式服务合同。
(二)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明显减轻。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行为得到坚决有效治理,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2年内成效显著,全区教育生态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重点行动
(一)对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由区教育局牵头,加快组织对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该项工作力争于2021年底前完成。(责任分工:区教育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参与)
(二)全覆盖排查整治现有培训机构安全隐患。对办学场所存在设施设备(包括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不具备建筑防火和安全疏散等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宿、疫情防控安全隐患的线下校外培训机构,以及教学内容和宣传资料存在意识形态问题、影响政治安全的线下、线上校外培训机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的立即停办整改、关停下架。各相关部门落实对口自查,区教育局联合部门进行抽检复查,力争于2021年底前完成第一轮全覆盖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区教育局牵头,区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办等单位参与)
(三)查处违法违规教育教学活动。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以国学堂、私塾等形式替代学生接受全日制义务教育,或者针对初、高中在校生违规进行全日制培训的教育活动,以及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违规举办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竞赛、考试活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包括违反国家关于授课时间、师资、教材、课程等规定)开展培训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扰乱招生秩序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各相关部门落实对口自查,区教育局联合部门进行抽检复查,力争于2021年底前完成第一轮全覆盖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区教育局牵头,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各街道办等单位参与)
(四)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执行“先证后照”,校外培训机构在取得教育部门前置许可(备案)后,依法办理登记注册。依法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科类线下校外培训机构;依法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开展校外培训的违法行为;排查未经过审批的学科类线上校外培训机构,登记上报省查处。各街道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进行学科类培训的活动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区教育局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抽检复查,力争于2021年底前完成第一轮全覆盖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区教育局牵头,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等单位参与)
(五)查处违规收费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培训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者单个科目超过60个课时费用的行为,以及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不一致、提前收费的行为,全面防范一次性费用收取过高导致的预付费风险。各相关部门落实对口自查,区教育局联合部门进行抽检复查,力争于2021年底前完成第一轮全覆盖排查整治,之后常态化进行。(责任分工:区教育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市公安局端州分局等单位参与)
(六)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合同行为。引导合同当事人全面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强化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的整治、监管。督促相关涉嫌不公平、不公正合同格式条款提供者限期整改、依法查处合同违法案件。(责任分工: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办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参与)
四、行动保障
(一)成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加强部门间统筹,综合运用宣传教育、行政指导、行政执法、信用惩戒、联合执法、刑事打击等多种手段,实施综合整治,提升整治效能。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端州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全面做好组织实施,联合开展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吴秀枝 区政协副主席、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梁坤洪 区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马乃棉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永新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胡奕生 区委网信办网络舆情信息中心主任
梁光来 区发改局副局长
区家民 区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谢享憧 区教育局教育股副股长
黄 健 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副局长
周启力区民政局副局长
陈慎通 区卫健局副局长
张永基 区应急局副局长
谢昭娟 区市场监管局许可注册股股长
吴剑波 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周 彬 黄岗街道人大工委专职副主任
伍国超 睦岗街道人大街工委主任
周健荣 城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郭小文 城西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中心承担。
(二)责任分工。
区教育局:负责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重点做好课程、师资、招生、收费等方面的监管工作,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
区市场监管局:重点做好相关登记、不正当竞争、价格、合同、广告等方面的监管工作。
区委网信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的网上宣传,加强相关敏感网上舆情信息监测和管控,依据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认定意见处置存在违规营销、虚假宣传行为的重点互联网平台、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网站平台及账号,配合区教育局做好线上校外培训网站平台监管工作。
区发改局:会同区教育局等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策。
市公安局端州分局:负责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行为。
区民政局: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
区卫健局: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指导工作。
区应急局:督促、指导区教育局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工作。
区消防救援大队: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网格化管理,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监管,做好对无证校外培训机构排查,发现违规情况立即上报。
(三)治理步骤。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持续1年,按下面的重点环节开展治理:
1.做好宣传动员阶段。区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全面布置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和媒体平台,及时多渠道发布通知,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利用各类形式宣传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政策,重点向学生家长宣传,使家长熟悉目前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内容,形成社会舆论,共同推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2.开展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0月-2022年7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自查和集中检查。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全面启动专项治理,实现全区所有面向义务教育段学生学科类培训机构,实现应停尽停。区教育局负责汇总各相关部门的执法处罚情况,于每季度最后1周的周一下班前报送至市教育局。
3.持续巩固提升。2022年8月-2022年9月,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随机跟踪督查,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巩固治理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及时发现、查处新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管理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把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整治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实工作力量明确责任分工。区教育局牵头每个季度召开不少于1次专题会议,总结近期工作、研究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每季度最后1周周一下班前,区教育局将以上6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报告,书面报送至市教育局。
(二)强化综合执法。全面开展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执法过程中协同机制不完善、执法力度不到位的问题。对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实一起,严惩一起。每季度不少于1次综合执法检查,对所有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执法整顿。各单位要健全信息共享和线索移交机制,切实提高执法效率。着力实现联合惩戒,积极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
(三)加强宣传教育。区教育局会同区市场监管部门制定校外培训规范办学和营销宣传告诫书,编制校外培训领域关于违法办学案例及注意事项,督促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经营。区教育局要会同区委宣传部做好宣传引导,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使改革精神、政策要义家喻户晓,促进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不盲目攀比,科学认识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
(四)强化考核问责。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情况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文明城市创建等考核评比项目,多管齐下推进该项工作。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人民群众反映特别强烈的地方及相关责任人要进行严肃问责。
本行动方案实施期间,国家和省的文件有新规定、新要求的,执行新规定、新要求。